鄂州发电公司2025年度多型新能源综合利用打造低碳火电企业可行性研究及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0223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发电公司2025年度多型新能源综合利用打造低碳火电企业可行性研究及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完成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现场踏勘,开展相关数据、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收集与完善,可研报告通过发包方组织的可研报告审查、修改完善,直至通过。
2.完成该项目屋顶结构载荷复核专项工作,并出具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报告。
3.完成系统方案论证比选,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阵列运行及安装方式和电力系统设备选型;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区域选址、机组选型、装机容量核定、风电并网形式以及其电力系统设备选型;灰场储能形式的研究、设备选型、装机容量并网形式以及其电力系统设备选型。
4.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的系统接入设计),EPC招标设计(含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技术资料)。
5.完成组织内、外部专家评审会对于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议,并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报价人必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示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电力)资信资质;
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业绩或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服务清单,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人员要求: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报价人在职员工,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注册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均可);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项目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分包,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是报价人在职员工。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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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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