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高坝洲电厂值班区域房屋维修整治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对高坝洲电厂生产值班区域1至4号招待所及1至2号公寓楼进行维修整治,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2.1.1 1至4号招待所屋顶及外墙防水维修、室内部分区域维修整治、走廊等公共区域刷漆等;
2.1.2 1至2号公寓楼配电箱更换、走廊及室内部分区域维修整治。
2.2 工期:180天,计划2025年6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民用建筑改造或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正本扫描件、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自2024年8月以来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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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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