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峡口塘水电站大坝增补帷幕灌浆及排水工程施工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0597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峡口塘水电站大坝增补帷幕灌浆及排水工程施工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实施范围
峡口塘大坝右岸468.0m灌浆平洞、420.5m灌浆平洞、导流洞堵头顶部、2#滑雪道溢流面左侧漏水处。
(2)实施内容
① 右468.0m灌浆平洞内对导流洞封堵段上部及周边的主帷幕进行局部增强,即在该部位上游侧增设一段灌浆帷幕孔。
② 右468.0m灌浆平洞内对坝体与山体结合部位的主帷幕进行局部增强,即在该部位上游侧增设一段灌浆帷幕孔。
③ 右420.5m灌浆平洞右岸山体侧观测数据有异常的部位布置先导孔,视先导孔压水试验成果情况增设帷幕灌浆孔。
④ 420.5m灌浆平洞内增设排水仰孔。
⑤ 在导流洞堵头下游侧20m处垂直于导流洞洞线布置11排排水仰孔。
⑥ 施工过程中择机暂时拆除监测设备,完成灌浆施工后对监测孔及监测设备进行恢复。
⑦ 视先导孔压水试验成果情况在右468.0m灌浆平洞内对坝体与山体结合部位往右岸山体的主帷幕进行局部增强,即在该部位上游侧增设一段灌浆帷幕孔。
⑧ 对2#表孔溢流面局部渗水进行灌浆处理。
⑨ 根据施工需要拆除部分右468.0m灌浆平洞值班房、6p配电房、道路,并在完工后对其恢复。
(3)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已建(以验收时间为准)或在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处理工程(含固结或帷幕灌浆)施工或水工建筑物除险加固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0月至报价截止日,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不少于3个月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3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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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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