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公司隔河岩盖屋岭水厂及232泵站环境治理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由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对隔河岩盖屋岭水厂及232泵站环境进行治理。主要内容包括:
(1)将隔河岩盖屋岭水厂原路沿石进行更换,所有道路铺设沥青,对破损厂内电缆沟及排水沟沟壁进行修复,重新砌筑沟沿,将原混凝土盖板更换为复合盖板,对厂内人行巡检通道拆除后重新铺设青石板,绿化区域铺装喷淋管路,更换部分退化草坪;
(2)拟对232水池缺损部位进行修补,池顶处理后进行SBS卷材防水处理,将232泵站进场道路拓宽后安装临边钢制波形护栏,对原泵站建筑物进行拆除,砌筑水池出水阀门井,重新制作水池爬梯,在泵站值班房侧边砌筑工具间,在泵站外新建围墙,安装不锈钢大门等。
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开工令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治理项目或市政维修项目(含正在进行的作业)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相应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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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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