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磨煤机石子煤智能运输排放系统建设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0816
供应商: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磨煤机石子煤智能运输排放系统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全厂两台机组磨煤机石子煤智能排放运输系统所需的所有设备、部件、材料、工器具、人工等,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技术服务(含软件)及后期项目成果论证及评审。
(2)招标设备的末端系统方案深化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货、交验、保管、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成品保护、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4)负责后期工程项目成果论证及评审。根据本项目研究方向及技术难点发表核心期刊科技论文1篇(须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及录用通知,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版权归甲方所有);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
理为准,知识产权归甲方独有)。
(5)对招标人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执行合同时的其它相关服务。
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发表科技论文1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火力发电厂中速辊式磨煤机相关改造业绩,或轮式智能机器人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4月15日0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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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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