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323170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隔河岩电厂武警驻地设施修缮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由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
对隔河岩电厂武警驻地车库、仓库、淋浴间、储藏室、接待楼及食堂外墙、器械大棚、战士楼与训练场间通道挡墙、训练场照明等设施进行修缮。
2.2 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90天,拟于2025年8月开始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供应商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乙级资质则不要求);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钢结构项目和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装修或维修项目业绩(不要求在同一合同内);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房屋装修或维修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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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