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惠安泉惠石化园区300MW水面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728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集团惠安泉惠石化园区300MW水面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人:漳浦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述
三峡集团惠安泉惠石化园区300MW水面光伏电站(一期)项目位于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鲤鱼岛及板屿滞洪区、鲤鱼及大屿排洪渠,光伏场区面积约5000亩,以桩基础固定组件。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300MW,拟新建1座占地面积约30亩的220kV升压站并配套储能,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电网。
(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开展本项目(包含: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和评估工作。查找分析可能引起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评估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并评估落实后的风险等级,收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后开展风险识别和估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工作,确定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等,完成三峡集团惠安泉惠石化园区300MW水面光伏电站(一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分析报告编制(升压站部分需单独成册),并组织召开评估会,报告需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要求,形成评估报告审定稿,协助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批复意见,并配合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备案工作。
(3)计划进度:
本项目整体完成时间预计2个月,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报告送审稿,60天内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并提交报告审定稿,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取得的批复意见或审查意见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封面、盖章页和具体工作内容页等);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相关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 10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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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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