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根据国资委和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配合公司制订2025年度评价工作方案及实施评价工作培训;协助本部部门、直属机构、所属单位开展内控自评价;编制整理内控评价工作底稿;指导编写并汇总形成内控评价缺陷汇总表;根据评价结果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导各分、子公司编写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配合开展对本部部门、直属机构、所属单位的监督评价;编制内控评价管理建议书;整理相关归档材料并及时归档,必要时进行相关信息系统录入、配合开展后续缺陷整改等相关工作。
第三方机构成交后,拟在三峡能源公司本部驻场工作4个月,以取得上述工作成果。计划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业绩(须提供由委托方盖章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提供17名工作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需由合伙人担任并提供合伙人证明)、1名项目经理、3名组长(其中一名组长为常驻),同时,投入的合伙人、项目经理、组长不得调整(签订承诺函)。其中项目经理和组长2022年12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业绩(须提供由委托方盖章的含该人员姓名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须提供由委托方盖章的含该人员姓名的合同、审计通知书、审计评价函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
1).报价人与三峡能源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的,须在不得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参与报价;
2).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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