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集团政和石屯150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集电线路设计方案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合同签订人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述
三峡集团政和石屯150MW屋顶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南平市政和县石屯镇、东平镇。本项目利用石屯镇和东平镇内的肉鸡养殖场屋顶,建设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每一个养殖场即为一个独立的光伏阵列,阵列内光伏组件所发电力,经原地逆变升压后,通过新建集电线路传输汇集至新建升压站。
本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50MW,规划开发养殖场数量不超过31座(养殖场名称及分布如下)。养殖场和升压站初步选址的详细位置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2)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结合本项目各养殖场的地理位置以及单个场址规划装机容量(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根据采购人编制的初版设计方案(详见第六章图纸),协助优化各区域养殖场阵列之间以及汇集至升压站的集电线路部分的路径走向、设备参数选型、塔基定位及选型,为采购人提供集电线路投资造价和比选建议,编制形成集电线路咨询服务报告,通过采购人评审。
(3)计划进度
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提交集电线路咨询服务报告(审定稿),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或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需提供包含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的合同扫描件,包含封面、盖章页和具体工作内容页以及设计图纸等设计成果。提供的合同与设计图纸所涉及的项目需保持一致);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在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或施工图阶段设计)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包含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的合同和项目经理任命页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人员证明材料等相关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3 月 18 日 1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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