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三峡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西北新能源公司2026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西北新能源公司2026年度税务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511003233449

(被邀请单位名称)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西北新能源公司2026年度税务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为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1年1月在陕西省榆林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3.6亿元,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横山区、定边县、靖边县设有六家子公司。西北新能源公司负责开发的陕武直流一期210万千瓦基地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的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之一,总装机容量2100MW,全部为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具体配置如下:榆阳区:配置600MW,由隆武智慧公司(400MW)与隆武旭东公司(200MW)共同建设; 神木市:配置500MW,由神木隆武公司建设;定边县:配置500MW,由定边隆武公司建设;靖边县:配置300MW,由靖边隆武公司建设;横山区:配置200MW,由横山隆武公司建设。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全容量并网。为满足西北新能源公司本部及下属六家子公司各项涉税业务需求,公司拟采购2026年税务咨询顾问服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1)重大涉税咨询服务。采购人的重要涉税事项,如股权划转、资产整合、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研发投入等提供税务咨询专业意见,具体包括:企业相关各业务环节提供涉税意见与指导;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税收负担可行性分析与指导应采购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合同或有关文件的涉税部分内容。

(2)税费审核和协助办理涉税业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审核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根据采购人需求协助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清算、复议诉讼等方面的涉税业务,协助采购人与当地税务机关建立良好沟通机制。

(3)日常涉税咨询服务。指定一名税务师定向为采购人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税务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及复核意见等,非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回复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专项税务健康体检业务。按季度为采购人财务进行专项税务健康体检,并就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出具风险警示书,并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报价人指定专人或团队定向对接采购人,对采购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税务稽查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并配合采购人与税务稽查机关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政策宣贯和培训。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各税种现行政策进行汇编,每月对新出台税收政策进行更新与解读;每年为采购人提供至少3次税务知识培训与讲解。

(6)税务检查应对工作。配合开展税务检查应对工作,包括税务稽查、税务风险应对、税收核查配合、内部税务检查等相关工作。

(7)应采购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重大涉税事宜会议。

(8)其他涉税事务。

补充说明:本次招采服务范围不包括西北新能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税务健康体检中包括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业务的审核。

计划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范围:本采购项目涵盖采购人及全部6家子企业。主要业务为光伏发电及其他专业化技术咨询服务等。服务地点榆林。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报价人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3年以上;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能源企业的税务顾问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咨询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至少1项能源企业的税务顾问项目(需提供服务合同、咨询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社保证明资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报价人2022-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无连续2年亏损;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报价人在成交后不得将承揽的业务再转包或分解给其它税务师事务所,报价人分支机构不得单独出具鉴证报告。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6 日 24 时(北京时间)。

5.2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800kV GIS试验电压源式电压互感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公告

下一篇 《基于自主可控PLC的污水厂智能监控系统》项目示范应用耗材及加工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