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江西区域2026年-2027年设备维修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本次为一阶段采购,原则上选取3-5家入围供应商,分别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厂站设备出现故障后,采购人将组织二阶段采购,邀请入围供应商现场踏勘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含报价清单的采购文件,原则上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
框架协议服务期一年,服务开始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时间为准。后续二阶段采购所属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签订具体维修项目子合同,子合同签订时间应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江西区域公司的运维单位所运维的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设施的电气类(低压、自控设备)设备中小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芳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泵站、两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八赛枢纽工程)、江西省长江最美岸线(彭泽段)示范项目(彭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鹤问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存量和新建泵站及附属设施、九江城区应急水源工程)。
对江西区域内有故障的电气类设备(包括低压设备及自控设备)进行装卸、测试、维修及安装调试,以及针对部分进口设备现场解体工作。不含特种设备维修或其他需要维修资质的维修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的电气设备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或过程结算发票+税务局查询截图)。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3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9 日 9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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