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贵州省2025年电价及消纳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贵州省2025年电价及消纳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贵州电网公司要求,完成贵州省区域哲觉、新发、新店、兴隆、长岗、后山、北坪、卡蒲、猪场坪等9个项目电力消纳分析及电价预测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消纳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送出通道的容量、通道已接入(包括计划接入)的装机规模和发电能力、项目所在网架节点的负荷情况和用电曲线,以及项目自身出力曲线等关键指标,形成相应的消纳研判分析。电价分析应包括不限于区域电源结构、供需形势、分时电价、各类电源的市场电价水平、目前项目所属电源类型的市场规则、项目所处节点的阻塞情况及节点电价水平可应用的长周期合同、储备的客户群体等支撑交易策略制定和实施的关键指标,形成相应的电价分析等。最终成果通过三峡能源内部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查/批复意见。
其他要求:成交单位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分别签订合同。本采购最终以单个项目实际开展工作据实结算。
(2)服务期
第一批次项目(哲觉、新发、新店、兴隆、长岗项目)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批次项目(后山、北坪、卡蒲、猪场坪项目)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3月29日(各项目具体开始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力市场交易研究报告或1项电力市场价格分析报告或1项电价及消纳分析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业绩项目须有审查单位出具的成果证明材料(须要提供业绩合同及成果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主要工作内容、签章、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成果证明材料须为签章版审查意见或带文号会议纪要等正式材料);
3.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力市场交易研究报告或1项电力市场价格分析报告或1项电价及消纳分析报告编制技术服务业绩,业绩项目须有审查单位出具的成果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材料须为签章版审查意见或带文号会议纪要等正式材料;须要提供业绩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任命文件或成果报告等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主要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5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间无两年连续亏损;
3.6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10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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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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