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2026年川云公司诉讼代理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服务于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含川云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川云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服务内容为:应甲方要求代理甲方的仲裁(含劳动仲裁、执行)、诉讼(包括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执行等)业务,包括仲裁和诉讼中的调解、和解等。
计划服务时间:2025年5月1日-2026年5月31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依法设立,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人员要求:(1)代理律师团队3人及以上,均应具有执业律师资格(需提供律师执业证);(2)团队负责人及主办代理律师应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历(执业年限按律师执业证发证之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计算);团队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类项目(含案件代理、法律咨询专项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案件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03-18 10:00(以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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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