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安徽石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县城办公生活营地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由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境内,距合肥市直线距离185公里。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县城办公生活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建设场地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秋浦东路与人民南路交口往西约100米位置(秋浦东路北侧),为电站配套项目,用地面积约11346平方米,场地内南高北低,现状高差约3米。总建筑面积约119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7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4平方米,由办公楼、食堂与体育中心、宿舍楼、门卫等组成。
2.2 采购范围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要求,对营地项目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智能化检测、验收涉及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环评验收报告、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建筑物变形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以及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怀疑的部位需要增加的检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采购人进行试验检测专项管理。
(2)负责试验检测机构组建。
(3)配合采购人建立、健全试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4)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试验检测、质量管理等相关会议。
(5)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营地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6)负责编制试验检测月报、季报、年报及检测报告(含专题),完成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按采购人要求使用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导入本合同试验检测报告及检测成果台账(数据库)。
(8)配合完成营地建设各阶段的质量监督、内外部质量检查、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营地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营地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1)报价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括施工单位自检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资料,资料必须载明检测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①至少2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工作经历;②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职称、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不接受被检测项目的土建工程承包人及其下属企业报价。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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