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管线总长度约138.2km,管线规格为D323.9×7.1/7.9和D219.1×6.4,设计压力为6.3MPa,设计年输量为17545×104Nm3/a。沿线新建2座站场(崇阳分输站和通山分输站),改造1座站场(通城分输站)、新建1座清管站(石城清管站),新建6座分输阀室,均为监控阀室。
本项目管道沿线大型水域穿越2次,中型水域穿越15次,穿越铁路2次,穿越高速公路7次,高等级公路20次。项目施工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为赤壁-石城-通城,线路全长约85.59km,设计起点为赤壁分输站(已建成投运场站)至通城分输站。二期工程为石城-崇阳-通山,线路全长约52.61km。
2.2 采购内容
2.2.1 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期向我公司提交成果,编写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对其成果负责;
2.2.2从技术上总结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成绩与经验、提出后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建议;
2.2.3 协助我公司办理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水保验收等行政报审报批手续。
2.3服务期
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主体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的证书等级为3星及以上;
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主要页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2022、2023年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5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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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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