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示范工程中试测试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31826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
一、招标条件
本 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中试测试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拨资金 ,招标人为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示范工程”需要实现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及合成氨系统的连续运行不小于72小时。对此,需要先行开展中试测试工作,并为后续长期测试做好准备。
2.采购范围:编制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及合成氨系统连续运行不小于72小时的测试方案报告;对系统开展连续运行不小于72小时的测试工作,并提供测试工作报告,其中包括CNAS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和非CNAS检测项目的见证报告。
3.主要采购内容:
1).测试方案编制
供应商派出技术人员赴项目现场,对工艺设备和现场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国内外符合测试需求的检测仪器和安全附件;参考电解水制氢领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编制系统连续运行不小于72小时的测试方案;
2).测试工作
根据测试方案,对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及合成氨系统开展连续运行不小于72小时的测试工作,对系统能耗、制氢设备的氢气产量和合成氨设备的氢气用量进行连续测试,并提供CNAS检测报告和见证报告。
4.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定的氢相关检验检测资质(如水电解制氢系统、加氢机等),并提供CNAS证书及CNAS官网相关资质查询页面;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制氢系统测试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任务书);
(3)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
(4)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无 。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6时整至2025年1月2日17时整。
4.2 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