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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公告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能源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0608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新能源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用预估总量,固定单价的方式,拟选择1家公司开展新能源公司2025年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工作,并出具报告。

计划选取江头店光伏电站、襄阳茗峰光伏电站、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天门佛子山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中启绿风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麻城蔡家寨风电场等约10个项目开展(已明确6个项目,预留4个项目)。已明确场站基本情况如下(最终具体场站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1.1江头店光伏电站:江头店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殷店镇江头店村,占地面积约1255亩,装机规模为50MW,一座110kV升压站。

2.1.2襄阳茗峰光伏电站:襄阳茗峰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占地面积约870亩,装机规模36MW,一座35kV开关站。

2.1.3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仙桃市杨林尾镇,占地面积约2100亩,装机规模99MW,一座110kV升压站。

2.1.4天门佛子山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天门佛子山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包含一座110kV升压站,占地面积2600亩,其中升压站位于湖北省天门市佛子山镇,装机规模200MW,有箱逆变一体机26台,风机20台,箱变46台。

2.1.5中启绿风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中启乐楚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包含一座110kV升压站、一座35kV开关站,其中升压站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卢市镇,占地3500亩,装机规模185.2MW,有逆变器615台,风机10台,箱变49台;开关站位于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装机规模40MW,有风机10台,箱变10台,一座35kV开关站。

2.1.6麻城蔡家寨风电场:麻城蔡家寨风电场位于湖北省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福田河镇蔡家寨一带山脊,装机规模49.5MW,一座110kV升压站。

2.1.7预留4个场站。

2.2工作内容及要求:

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注:在项目执行期间,均以最新版本为准)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江头店光伏电站、襄阳茗峰光伏电站、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天门佛子山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中启绿风新能源电站(含风电、光伏)、麻城蔡家寨风电场等场站的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面向新能源公司开展1次应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4个学时;

2.2.2对每个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场站各进行1次现场辅导,各场站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各场站辅导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

2.2.3预查评应成立专家组,现场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每个场站现场时间不少于3天,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开展现场预查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需完善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2.2.4根据应急能力建设现场预查评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清单,开展二次现场辅导工作,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辅导时间不少于16个学时,指导场站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闭环,举一反三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应急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2.2.5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及现场工作方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应急能力评估现场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至少包含1名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专家库中的专家),每个场站现场评估时间不少于3天;

2.2.6根据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现场查评情况编制《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各场站分别出具6份正式纸质报告和1份电子报告;

2.2.7根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需要协助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2.2.8培训、预查评、现场辅导、正式查评专家需提前取得新能源公司认可;

2.2.9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全程现场参与本项目,负责与公司、场站的沟通协调;

2.2.10培训、预查评、现场辅导、正式查评的时间范围仅限于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该时间不包含为提供服务所需花费的路途时间、准备时间及其他非直接服务于现场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时间。

2.3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与各场站分别签订专项合同。

2.4服务周期: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报价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合同签订后成交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5日内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接到通知后15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

2.5其他:

2.5.1技术规范中加“★”条款为否决项,如供应商不满足加“★”条款,对供应商予以否决。

2.5.2本次采用“预估总量,固定单价”的方式签订框架协议,最终根据开展的项目与各场站签订专项合同并据实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装机规模45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装机规模45MW及以上集中式风电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业绩至少各1项(需提供评审报告评审结论页,合同协议书签约方、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取得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需提供有明确等级页面的证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 11 日 9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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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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