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溪洛渡水电站哈电机组和福伊特机组稳定性试验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采购主要内容:选择溪洛渡左岸电站哈电和福伊特机组各1台机组,开展分水头稳定性试验,试验中可以结合机组实际运行水头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见第七章 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10月30日,总服务期789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主要工程量:详见第五章 报价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授权文件);(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许可;(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400MW水电机组稳定性试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电机组稳定性试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无要求;
其他要求: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4月 7 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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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