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福建公司内控评价有效性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375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集团福建公司内控评价有效性咨询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和主要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公司及所属单位完成内控自评价、集中评价及现场监督评价,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底稿,进行缺陷认定,编制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并配合完成后续整改工作。(2026年3月初提交内控评价工作报告)
2)负责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标准化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搭建管理体系流程框架;绘制业务流程图;梳理并完善记录清单,编制内控手册。(2025年12月底前提交制度汇编,2026年12月底前提交记录清单和业务流程图,2027年3月底前提交内控手册并在服务期内持续更新相关内容。)
3)负责其他风险内控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风险内控2次以上专项培训等。
4)现场驻场时间:服务团队原则上现场驻场(含内控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不低于2个月;驻场地点:三峡生产科研大厦或福建省内所属单位。
(2)服务期
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实际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国资委或审计署或中央企业总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共98家)或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委托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或内部控制审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同时若为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项目业绩需提供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团队要求:
(1)团队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3项国资委或审计署或中央企业总部或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委托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或内部控制审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同时若为中央企业二级子企业项目业绩需提供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均具有至少1项2022年1月1日至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或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9月4日14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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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