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重庆潼南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竣工测量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潼南项目”新建地下管线和新建建(构)筑物的竣工测量工作,涉及范围主要包括潼南区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涪江沿线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潼南两桥片区污水管网工程、涪江沿线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潼南区田家镇、玉溪镇等7个乡镇水厂改造工程、潼南区太安镇罐坝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潼南区城区小区雨污管网整治工程等7个子项,具体包括潼南项目新建雨污管网约130公里、给水管网约24公里以及相关6座乡镇自来水厂改造、10座农村污水设施新建建(构)筑物、640米市政道路建设,需采集地下管线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长、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坡度、连接方式、实测地形图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测绘成果应取得重庆市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或工程测量技术说明暨质量检验意见表,具体以满足竣工联合验收要求为准。本项目采购范围不包含跟踪测量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子项竣工联合验收通过为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测绘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国家或省级测绘质检机构出具的对应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文件,合同中须体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如合同无法完全证明业绩相关信息,须另外提供业主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采购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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