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4230422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工程竣工验收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作需要,拟选择1家公司完成新能源公司3年(2026-2028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工作。本次拟采用“预估总量,确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框架采购,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本次采购暂估项目数量为6个,其中已确定项目2个,分别为齐岳山一期改造及配套储能项目、建南储能电站项目,其他项目待定。
已确定项目情况如下:
(1)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及就地配储24MW/48MWh电化学储能项目。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属于增容改造方案,改造后总容量为128.98MW。拆除26台歌美飒G58-850型风力发电机组,原址安装16台5.6MW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改建后32台0.85MW风机和4台5.6MW风机共计容量49.3MW,采用原接入方案接入电网;剩余12台5.6MW风机和2台6.25MW风机共计容量79.68MW,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新增1台100MVA主变及其间隔配套,同期新建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至110kv苏马荡变电站。本工程已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配套电化学储能项目为齐岳山一期改造项目配置改造后新增总装机容量30%、2小时电化学储能项目。电站拟在齐岳山风电场一期升压站生产楼前空地布置24MW/48MWh电化学储能设备,以一回集电线路接入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扩建升压站一次设备间预留35kV间隔。本工程计划2025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齐岳山一期改造本体及储能项目分别备案,作为一个验收主体,但需分别出具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总结报告。
(2)湖北能源集团利川建南19MW/38MWh储能电站项目。齐岳山风电场一期改造项目,除就地配置24MW/48MWh储能外,需增配建南储能项目,拟增配项目容量为19MW/38MWh。本次增配项目位于利川建南镇,用地面积约8亩,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建南35千伏变电站,外送线路长度约15公里。本工程计划2025年10月开工,2025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
2.2采购内容
根据《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2【310】号)、《风力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121-2015)、《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91-200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及湖北省能源局相关要求,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能源局相关要求,指导相关工程项目梳理验收所需档案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总结报告、鉴定书、会议纪要等;负责竣工验收的会务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会务组织(会议议程、会议资料、会议室、专家代表食宿安排及咨询费等)、联络邀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电力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代表及专家参加会议,完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向湖北省能源局完成备案。若相关单位对成果有质疑时,负责解释、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2.3计划服务周期
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但在本框架合同下签订的项目服务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报价人需按照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为专项协议签订后15日内开展服务,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2.4其他说明
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实施时,根据实际需求按照协议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成交人签订专项协议,并据实结算。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保留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框架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2项国内新能源项目(光伏或风电或储能)竣工验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或专题报告关键页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应包括能体现双方当事人、标的、验收时间等信息) ;
人员要求: /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3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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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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